【直报网北京7月11日讯】(山东商报)日前,辽宁省营口市工商局出台《直销企业分类评价标准》,将直销企业按照评价成绩分为A、B、C、D四档,开创了辽宁省内直销企业监管模式的先河。 据了解,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提出对直销企业实行分级管理的有两个城市,一个是辽宁营口,另一个则是福建三明。除此之外,工商总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五月份在青岛召开的“全国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课题研究评审会”,则将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推进到更高层面。 据介绍,作为建立健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手段,今年,营口市工商局对直销监管工作进行了大胆尝试,研究设计了“营口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频道”。频道具体包括图片新闻、红盾传真、直销动态、传销骗术、政策法规、专题报道、直销企业展播、打击传销图片、直销监管系统、举报电话和投诉咨询共11个栏目,其中直销监管系统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备案信息、会议活动报备、直销监管通报、服务网点信息和直销培训员信息等菜单,直销企业可以通过该频道报送上述报备申请材料,监管部门网上受理审批,基本实现了“企业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的预期目标。 此外,营口市工商局制定了《在营直销企业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出台《直销企业分类评价标准》,对在营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直销活动四项内容进行评分,按照评价成绩分为A、B、C、D四档,据此实施不同的监督检查方式。这两项措施的出台,是辽宁省内直销企业监管模式的首创,标志着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直销行业中的有力推进。 记者查询后发现,早在去年的9月30号,福建省三明市工商局便下发《关于对我市直销行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通知》,决定对直销行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分级管理是指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将直销行业监督管理划分为市局、县(市、区)局、基层所三级监管体系,各监管层各负其责,逐级负责。 分类管理是指按照直销企业信用等级不同,划分为两大类别监督管理:一类为经营情况良好的守信企业;一类为因受行政处罚、年报异常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的“黑名单”失信企业。 而在今年5月25日,工商总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课题研究评审会”在山东青岛召开。来自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省(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机构负责同志、评审专家和部分直销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据悉,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研究课题是工商总局2016年度重点研究项目,由工商总局委托山东省工商局承担。在工商总局的指导下,山东省工商局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组。课题组由省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省工商局分管领导和青岛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省、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相关人员组成。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就课题开展的必要性、当前直销市场现状及问题、现阶段直销监管工作情况等进行了归纳总结分析,并在结合部分省对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更赋针对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思路和实施方案设计,顺利完成课题调研报告。课题报告也在会议上顺利获得通过。 在今年6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山东直销企业联谊会,各直销企业也就退换货管理以及分类管理等,提出自己的建议。有直销企业提出建议,可根据直企的经营行为分为高危企业、轻危企业,一般企业和诚信企业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原标题: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拉开序幕,营口三明力拔头筹)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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