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8月27日讯】(新浪科技)深圳富士康公司离职的吴某等3名员工,与郑州富士康公司的段某等4名员工和深圳富士康公司的1名员工勾结在一起,非法进入苹果手机网络认证服务器系统,通过“改机”、“解锁”的“刷机”技术,使低价收购的9000余部美版苹果手机被激活售出,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获利300余万元。 8月25日,《法制日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首次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吴某等涉案的14名被告人进行指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吴某等3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分别被判处段某等5人两年零十个月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万元至20万元。其余6人也被判处刑罚,并处2万元至30万元的罚金。 郑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宋超称,该案进一步深化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加强了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尖端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和知名品牌及对全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企业的司法保护。目前,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该案的成功办理,积极参与对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高发地的重点整治,切实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体系创新。 秘密安装路由器 吴某、邹某、兰某以前均为深圳富士康公司员工,从事过苹果手机的生产加工,懂得将美版苹果手机进行“改机”、“解锁”的“刷机”技术。2011年11月,3人共谋通过为美版苹果手机“刷机”获利。 随后,吴某与在深圳、浙江分别从事苹果手机销售的徐某、季某取得联系,季某又联系金某等4人,让他们低价从市场上收购美版苹果手机,提供给吴某进行“改机”、“解锁”,并约定每部手机收费400元至450元,徐某等人再将这些被激活的手机在市场上销售谋利。 2011年11月底,吴某找到郑州富士康公司部门主管段某,让段某帮忙在郑州富士康厂区内安装无线路由器,通过这种方式进入手机网络认证服务器系统,并答应每月付给段某一定报酬。段某找到其下属何某与钟某,3人商量将无线路由器秘密安装在厂区离吴某租房处最近的工务室内,便于信号接收。 段某等3人担心被人发现,将无线路由器移到工务室隔壁的备品室。“刷机”的时候,吴某给段某打电话,让钟某、何某接上网线,接通电源,不用的时候,就拔掉网线,切断电源。 “刷机”9000余部 作案前,吴某先联系郑州富士康厂区生产部门员工薄某为其提供手机序列号。吴某拿到序列号后,与邹某、兰某通过无线路由器侵入富士康公司和苹果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之后进行一系列认证操作。最后,由邹某联系深圳富士康公司员工暨某,将“刷机”后的手机入库、激活,并将所有“刷机”记录删除。 2012年4月底,郑州富士康公司通过系统设置的报警监控装置发现有异常“刷机”行为,向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报警。同年4月25日,公安民警将正在进行“刷机”的吴某、邹某、兰某抓获。其他涉案人员也相继归案。 法院一审认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吴某等人共“刷机”9000余部,违法所得共计3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