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表格中的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如下规律:一、2015年呈爆发态势,2016年热度不减2009年,比特币横空出世,随后,比特币经历了价格暴涨、交易平台关闭、在部分地区合法化等事件。而随着比特币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众多打着比特币二代或网络黄金旗号的山寨币逐渐流行起来。从2012年到2014年间,这种虚拟货币的数量在逐步增加。而到了2015年,则出现了爆炸式增长。而由此引发的各种案件也层出不穷,例如轰动一时的珍宝币、暗黑币。虽然质疑声不断,但2016年很多关停的交易平台又重新开盘,同时,还在不断涌现出新的虚拟货币,如九州币、EV币等等。 二、总部大都在英美、东南亚国家和东部沿海城市不管是这些虚拟货币吹嘘的,还是确有其事,他们很偏爱将总部设在英美、马来西亚等国家。一方面美国是比特币的发源地,另一方面,英美等国家的互联网技术相对较发达。不过,臭名昭著的庞氏骗局也是起源于美国。而马来西亚和泰国等地的华裔很多,大抵是很多投机分子打着华裔商人的旗号招摇撞骗而已。还有一部分本土的虚拟货币,大多集中在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带,这些地区本来就属发达地区,接触到的信息也比较多,所以滋生了不少的虚拟货币。 三、这些虚拟货币都擅长改名字记者在查询资料时发现,这些虚拟货币经常改名字。例如暗黑币后来更名为达世币,摩根币后来更名为贝塔币。而暗黑比和摩根币都已经被定性为传销。这些虚拟货币改名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是为了被认定为传销或平台关停后还能重新开盘,另一方面,让前期的投资人继续投钱,同时招募更多的玩家。说来说去,不过是换汤不换药,换个名头继续招摇撞骗而已 。四、虚拟货币网络平台的特点 1、炒作“新概念”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与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认为,虚拟货币网络平台的形式非常灵活,经常改头换面,很多只是造了一些概念,所有的“游戏规则”都是由平台说了算,存在非常大的暗箱操作空间。 2、鼓吹“零风险”“真正的0风险,只赚不赔的理财项目”“中国首枚FC虚拟货币横空出世,将再次打造无数千万富翁”……记者看到,在FC虚拟货币的一份宣传单页上,写着这样的口号。一位“玩家”告诉记者,其他“玩家”还曾宣称,今后一枚币就可以买一栋房。 3、本质上没有价值 “虚拟”这种形式及其表现并不是第一位重要的,第一位重要的是内在价值问题。也就是说,虚拟货币代表的价值,与一般货币代表的价值具有什么样的联系与区别。比特币开放源码,而且总量有限(约2100万个),每产生一个比特币都是透明的,不受任何操纵,具有稀缺性,所以比特币是有价值的。而“传销币”不开放源码,产生币的速度、数量都由平台操纵,只要平台开发者愿意,“传销币”可以无限增发,而且不能自由交易、在市场上流通,所以不具有价值。 4、靠拉人头赚钱“传销币”的收益模式主要有两种: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静态收益(如摩根币)是指利用造币机获得生产收益。静态收益的存在似乎可为“传销币”洗白,因为不需要拉人头也能拿到不错的收益。但宣传资料里更大篇幅会鼓励会员获取动态收益。动态收益是指推荐会员拿“奖金”,是典型的传销手法——拉人头拿收益。其实从整体来思考就很清楚,金币不能在外部流通,组织没法通过投资赚取收入,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会员们买造币机的钱,所以只有不断地拉人头、发展下线,才能增加组织的收入,维持整个资金链不断裂。 5、瞄准“老年人” 在最近发生的益阳FC虚拟货币平台案件中,不少参与者已60多岁,年龄最大的接近80岁。“玩家”唐女士是一位退休职工,她说自己平时大部分时间在家里带孙子,对网络的东西搞不懂,有关知识都是听别人讲的。姚建芳认为,老年人群体有一定财富积累,又对新生事物不甚了解,难以识别虚假宣传,很容易成为这些网络平台的目标。结语需明确的一点是,除了Q币等用于特定交易的虚拟币,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其它虚拟货币在我国都不具有合法身份。无产品、鼓励拉人头、靠人头费赚钱、对会员进行洗脑,这些简直就是传销的标配!当下互联网金融成了香饽饽,与之相关的理财产品也层出不穷,但大部分都是坑蒙拐骗。巴菲特说过:“不要碰自己不熟悉的投资。”面对这种看似新颖、诱惑力极大的虚拟货币理财项目,同样应该保持这样的态度。内参大叔提醒各位,在选择互联网理财产品时,务必小心谨慎,先经过充分的咨询,结合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再做决策。▲ (原标题:2016年最新最全的各种“传销币”名单出炉)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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