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利用行政指导加强直销监管的主要做法 在实践中,张家港工商局专门成立创新工作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负责全面统筹指挥,成员由经检大队、办公室、法规科、各分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相关工作的实施。在行政指导主体上,确立了经检大队组织协调,基层分局、经检中队实施推进,其他部门参与配合的“一盘棋”工作体系。在企业对接上,专门建立工商部门和直销企业联络制度,组建一支24人的直销指导员队伍,对企业开展行政指导,形成定向联系、双向互动的格局。 1.立足行业现状,摸清地方实际。 通过全面调查摸底,确认了在全国经商务部门许可经营的33家直销企业中,共有安利、玫琳凯、康宝莱、完美、雅芳、无限极、三生、天狮、中脉和安惠等10家已在张家港注册直销分支机构或网点,其中1家分支机构,7家服务网点,89家授权服务经销店,从业直销人员达2500余名。 2.实施分类指导,丰富监管手段。 通过行政建议促进企业自律。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走访直销企业和网点,对其内部管理人员、员工及直销员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对违法案例的分析和相应规定的解读,提升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二是根据日常巡查监管发现的问题,以及其他地区直销行业问题,为直销企业提供调整、改进和完善有关直销监管和经营工作的观点、方法和途径等意见,防止其因自身的不合理行为和疏忽产生违法行为。 通过行政约谈规范企业行为。一是通过行政约谈各直销企业、网点的负责人,摸清直销企业经营动向,掌握不同直销企业的具体运营方式、相互之间的差异以及其内部招募、培训、计酬等方面的内容,及时发现直销行为中存在的违法隐患。二是在加强巡查监管和相关投诉信息的整理和收集的基础上,针对企业存在的消费者申投诉集中频发现象、当前直销行业出现的普遍性问题等情形,对直销企业进行行政约谈,通过说服和劝告的方式进行指导,帮助其纠正并规范相关的直销手段和行为,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行政告诫预防违法行为。对个别在经营管理中存在情节轻微但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影响直销监管工作秩序的轻微问题和在广告宣传等方面存在轻微违规行为等情形的直销企业,在可以不作出行政处罚时,灵活采取行政告诫方式,进行训诫问责,除依法责令改正外,不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强制性决定。 通过行政回访保障指导效果。对企业在接受行政约谈、行政告诫后,采取事后跟踪回访、一指导一回访乃至一指导多回访的方式,督查企业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听取企业负责人专题报告、查看有关资料等,了解相关情况。对在行政回访中发现仍然存在问题的,督促企业进一步整改,直至符合整改要求。对拒不整改且继续有违法行为发生的,依法立案查处。 3.完善规章制度,务求长效规范。 一是指导工作体系化。全面梳理直销企业行政指导工作的准则、目标、内容、程序、要求等各类事项,编订了《直销企业行政指导工作手册》,作为直销企业行政指导工作的标准化教程,确保行政指导工作的合法化、人本化、服务性、实效性。 二是工作制度完善化。创新制定了《直销企业诚信自律制度》、《直销企业服务网点(专卖店)联络员例会制度》、《直销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以及《直销企业投诉处理制度》等,切实做到以制度抓落实,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求长效。 三是指导程序规范化。在行政指导过程中,依据指导方式的类别,相应制作填写“两书两表”,即直销监管行政建议书、直销监管行政约谈记录表、直销监管行政告诫书、直销监管行政回访记录表,做好送达记录,并作为企业日常监管内容进行归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