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0月30日,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中国消费者报社承办的全国消协系统纪念《消法》修订颁布一周年暨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各省市县参会代表分别表示以发表意见,其中指出:“切实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推动消费维权宣传新发展;贴近基层,服务基层;注重媒体策划,提升宣传效果;借新闻宣传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善借、善用、善待媒体;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发展内生动力;强化消费教育 创和谐消费环境;推出新举措 提升新水平。” 【直报网11月1日讯】(中国消费者报 聂国春 薛庆元)10月30日,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中国消费者报社承办的全国消协系统纪念《消法》修订颁布一周年暨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消费者组织负责人、企业代表共聚一堂,就《消法》修订实施后的具体落实情况和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探讨,就如何做好消费维权宣传工作集思广益、建言献策。 切实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 杨红灿 新《消法》颁布一年来,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与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报社紧密合作,围绕贯彻实施新《消法》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新《消法》实施,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以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全方位开展新《消法》社会宣传贯彻工作。总局先后通过会议、培训,在媒体开设特刊或参与访谈等形式宣传新《消法》,回答消费者关切的问题。二是及时制定新《消法》配套规章。总局制定的三个配套规章与新《消法》同步实施,消保局起草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也争取在年内颁布实施。三是积极推进12315体系建设。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健全符合新形势需要的12315平台,消费者诉求解决能力进一步提升。四是依法开展市场监管执法。总局指导各地继续组织开展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领域消费维权整治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对消费维权工作而言,这些既是新要求,又是新机遇。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创新维权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动新《消法》实施,切实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首先,消费维权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先行,要加强消费维权法治建设。其次,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完善区域产品质量风险警示制度。第三,要建立全国统一的12315互联网平台,形成专用电话和互联网并举机制,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作用,依法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第四,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建立12315维权指数体系,为政府部门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制定消费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第五,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大维权”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消费维权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推动消费维权宣传新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常宇 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座谈会是“三消”在一报一刊宣传服务平台上,引领和推动新时期消费维权全面工作的重要议事形式,是各级消协组织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消协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具体表现,尤其是新《消法》实施以来,积极推动以新法宣贯为主的宣传服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今年以来,围绕新《消法》的宣贯实施,中消协和全国各地消协组织一道,共同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首先,以“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为主题,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消费者和经营者对新《消法》的认知。根据中消协相关调查,半年来消费者对新《消法》重要条款的认知度从年初的76.40%上升到目前83.19%。其次,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责,积极参与立法立规,着力从制度建设上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新《消法》实施以来,中消协组织部分省、市消协先后参与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10余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230余条。再次,畅通投诉受理渠道,着力在典型案例中推动适用新《消法》,维护消费者新权益。最后,加强重点领域商品比较试验和社会监督,推动经营者落实“新消法、新责任”。 这些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的支持。消协组织新闻宣传工作是从宣传的角度为消协履职服务,担负着为消协履职提供舆论保障的重要作用,是消协组织的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全国各级消协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新闻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消费维权中心工作开展提供思想保证。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是新闻宣传工作永恒的主题,要进一步转变新闻宣传工作作风,为消协组织中心工作开展提供效能保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为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提供机制保障;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自身建设,为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