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直销培训难点 笔者在实际执法中,发现监管直销培训存在以下难点: 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我国现行的关于直销的法规只有《直销管理条例》、《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等,而针对直销培训的法规只有《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以及《直销管理条例》,这些法规规定较为粗略,缺乏具体罚责,不能全面指导直销企业开展培训活动。 具体来说,《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直销企业应当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在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但在实际执法中,执法人员在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收取培训费用行为时,除了没收违规收取的培训费用,相关法规对培训中涉及的场地租赁、培训人员工资等费用是否扣除等未加以规定,缺乏操作性。 《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了直销培训员的满足条件,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直销企业及直销培训员应当对培训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但是,上述条款的具体罚则都没有在相关法规中予以明确。此外,《直销管理条例》及《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情节严重”情形。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执法部门监管能力有待提高。近年来,直销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但执法部门对直销行业的理论研究较少。对基层执法人员开展直销监管业务培训较少,不同地区执法水平有差异,造成了直销监管行业成为基层工商机关执法难点。 执法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亟须加强。当前,一些违规直销企业的操作手段逐渐网络化,给工商机关的监管执法工作带来挑战,造成工商部门对直销违规行为发现难、取证难及查处难。 发现难,网络违规直销活动往往通过会员号和密码管理开展,而违规企业向一般公众开放的页面往往没有违规现象;取证难,网络违规直销的证据一般涉及电子证据,容易遭到违规企业的更改和毁灭,很多违规企业将其服务器设在异地或者境外,这给调查取证带来极大困难;查处难,相关法规对工商、公安、通信等部门职权分工不明确,造成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此类违法行为查处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