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2日讯】(反传防骗快讯)近日,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河南一女子以投资购买“安化黑茶”为名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储某和吴某(二人已判决)以投资、购买“安化黑茶”为名,在信阳固始县直接或间接发展时某、韩某、谢某、乔某、何某(上述五人已判决)以及冯某等人,并通过所发展的会员不断发展下线。 加入会员要求参加者以纳每单1.1万元以获得加入资格并宣称“免费喝茶、推广有奖”,设立高额“广告补贴”作为返利,多投多得;按照“业绩”高低组成总监级、省级代理、市级代理、县级代理、VIP会员等多个层级,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会员的数量和购买份额作为晋升层级及计酬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其中被告人冯某积极发展下线,同时在开设的“黑茶馆”为据点以讲课等方式宣传安化黑茶传销活动营利模式,对传销活动实施和传销组织建设、扩大起到了关键作用。 2017年7月27日17时许冯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2017年7月28日,被告人冯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近日,固始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冯某伙同他人以投资为名,要求加入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河南一女子以投资购买“安化黑茶”为名发展下线涉嫌传销被起诉)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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