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蓝海,没有创新死路一条 自从2005年国家药监局颁发《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切实加强对互联网药品购销行为的监督管理,根据美国的三种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制定了三种类型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发放标准和监管办法。 第一类:A照,证书编号一般为:国Axxxxxx,是允许非药品经营机构建设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给药品经营机构自由交易,类似于淘宝;第二类:B照,证书编号一般为:浙Bxxxxxxxx,允许医药批发企业建立自己的网站交易平台,与其他医药经营企业自由交易;第三类:C照,证书编号一般为:粤Cxxxxxxx,允许医药连锁公司建立自己的网站,把药品交易给普通消费者,这里提一点,不包含处方药。 时至2014年 ,A证已经不再是一证值千万了,全国有10多张了,B证近70多张,C证就更多了。也有看客并不看好这么喧嚣的闹市,喧嚣背后往往带着浮躁和悲剧。笔者认为抢占风口是好事,但一味的跟风和抄袭,就会是坏事的开始,据笔者了解,就四川在2014年到2015年,就会有B证10余张将陆续发放。四川是西南医药流通重要咽喉,为何短短1年时间,就会有如此多的B2B网站陆续上线,耐人寻味。百花齐放固然是好,医药电商B2B路程遥远,且行且珍惜,切莫冲动投资,切莫病急乱投医。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遵循一个原则,客户需求为导向,快速高效的锁定客户,满足客户,才是生存之本。电商在这个层面上讲,仅仅是一种表达方式。为了电商而电商,毫无创新和思维的改变,趁早省钱放银行来得实在。 巨头已虎视眈眈 京东、阿里、腾讯等传统互联网大佬正以不同的方式,觊觎这一待开发区域,京东和九州通的分分合合,阿里10亿收95095染指药品监管码,腾讯入股丁香园等等,无不让这一领域一时间风起云涌。跨界抢劫的人,或许才是这个时代下最好的革命家。用无数投资人一句话讲:“真正的革命份子,也是最后的胜利者一定是搅局的人,是无包袱的人,是非即得利益者”。这是市场大融合,市场的自我新陈代谢,必然的结果,我们应该去正视它。在医药B2B环节我们看到的或许只是冰山一角,作为传统的医药人,如果面对这样的蜕变,时间会给我们答案。▲ (原标题:巨头已虎视眈眈 医药电商会是又一片蓝海吗?)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