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的四种模式与互联网金融 电商发展到现在一共出了五种模式:淘宝模式(C2C)、天猫模式(B2C)、阿里巴巴模式(B2B)、团购模式、唯品会模式。 除了唯品会这种模式外,阿里的业务覆盖所有其他四大类别,在2013年淘宝、天猫、聚划算(团购)的交易金额就分别达到:1.17万亿、5050亿和582亿。1688与Alibaba.com则分别达到:982亿和24亿。在这四种电商模式中阿里巴巴公司彻底的扮演平台的角色,平台的双边是客户和商户,它不直接参与交易,但为交易提供一切可能提供的支持。阿里到现在为止的市值大概有2000亿美元,这意味着一种成功支持四种电商模式的平台价值2000亿美元。 拿这个来类比到金融我们可以发现什么? 如果P2P真可以发展起来,那就是淘宝。如果企业可以灵活面向最终用户售债那就是天猫。余额宝这类货币基金和众筹正是团购。如果企业对企业的拆借可以平台化,那就是阿里巴巴和1688。由于不管那里的钱都是无差别的一种特别商品,唯品会模式则很可能不会有。 类比阿里巴巴,我们可以猜想如果有人成功的为所有这些模式提供一种平台,那这种模式至少可以价值2000亿美元。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甚至可能比阿里更值钱,因为这类平台的崛起意味着各大银行业务的衰落,现在四大行值多少钱? 这四种业务模式实际上有一种本质的关联,因为他们可以共享某些基本信息,在电商是账户、支付等,在金融则是信用、风险。所以统一提供支撑四种模式的平台有一种天然优势,可以形成网络效应。虽然很难精确预测结果,但在这里重新崛起一个阿里其实是有种必然性在的。 传统商业银行也可以看做是一种平台,但这个平台太大太厚,就像层层代理一样,使自己成为了资源中心和利润中心。与此同时钱的出借者和使用者并不知道谁是谁,所以银行是交易的主体。而在阿里这类平台上,客户和商店是直接进行交易的,他们是交易的主体。相比之下,阿里这样的平台更像证券交易所,但有更大的灵活度。 从这个视角我们就可以比较容易的理解为什么BAT等要纷纷杀入互联网金融领域,因为这实在是一个可以支撑另一极的大生意。马云说到BAT这个量级后,机会其实不多了,但不管怎么不多,金融都必然是其中一个。 金融很像社会的血液,因此监管远比其它商品更严格,与此同时既有力量也是无比强大,所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人全开四种模式,能否全开这四种模式,但只要去中介化这种趋势还在,网络效应还在,这方向就会始终有一种持续的推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