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6月3日讯】(法制日报)2015年,《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条例颁布10周年。10年来,随着中国法律环境和经济环境发生诸多变化,直销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直销企业也增加到55家,为经济建设、社会民生做出很大贡献。直销行业的特殊性,使其10年来的发展一直围绕着规范经营而展开,直销法规的出台同样给直销行业带来了生机。 今天从法规的角度回顾直销行业10年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为此,本报与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特推出《从法规十年看直销发展》专栏,以飨读者。 2005年是中国直销元年,是年9月国务院出台《直销管理条例》。以此为标志,中国直销行业凤凰涅槃,迈过痛苦的转型时期,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10年来,直销行业内部经营和外部环境正悄然发生着4大深刻变化,可形象地将其概括为“三起一落”。 行业发展呈奋“起”之状 商务部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仅有13家,分支机构寥寥可数,直销员由于处于起步培训阶段,数量更是少得可怜。经过近10年的发展,直销行业在发展规模、经营业绩方面呈现稳步发展态势。特别是自2007年以来,直销行业规模和业绩增长率同步快速提升。在行业规模方面,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共有直销企业41家,分支机构311个,服务网点10911个,直销产品3085种,直销员206.6万人。仅2013年直销企业数量就同比增长28.13%,新增分支机构同比增长35.81%。截至2015年4月,全国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进一步增长至50家。在销售业绩方面,直销企业也交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单。《亚太区(中国)直销行业业绩报告》显示,2014年直销企业总体业绩达1640.9亿元,增量为347.5亿元,增长率达到26.87%。 本土企业成后“起”之秀 直销对中国而言是“舶来品”,外资直销企业自1990年登陆中国市场以来就一直以接近垄断性的姿态主导着中国直销行业。外资企业的优势是全方位的,其不仅在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上引领潮流,而且在行业构成上占着绝对优势。以2012年为例,在中国国内正式取得直销许可的外资企业有21家,占总数的2/3;直销员228万人,占总数的97%;销售额600亿元,占销售总额的85%。但进入2013年以来,中国本土企业开始迎头赶上,逐步动摇外资企业的优势地位。首先,从获得直销许可企业的构成来看,内资企业数量增速明显。仅2013年一年,内资直销企业就增加8家,占新增企业总数的89%。截至2014年年底,内资企业已经达到26家,超过了外资企业的22家。未来3至5年,内资直销企业有望全面超过外资企业,成为中国直销行业的主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