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计酬禁令不适应社交商业的发展 社交商业如滚滚大潮不可逆转。就如当时网络约车,各地主管部门试图扼杀它来保护出租车市场的既得利益,但最终以顺应潮流而结束。 社交商业天然会形成层级。社交商业是典型的分享经济,绝大多数社交商业是通过分享链接来做病毒式传播,那么转化者和接受者,以及下一轮的转发者与接受者,会自然地形成层级。而互联网技术早已实现了自动记录这种层级。 社交商业需要解决转介绍动力问题。转介绍的动因无外乎两种,一种是情怀,一种是利益。如果从事的是商业,纯粹谈情怀无异于“太监上青楼”——这就需要对利益再分配。按照计算方式,每层都需要获得一定的利润,这就会让多级分销成为一种需要。 事实上,这种多层分销也越来越多。微商普遍采用的是多级分销。尽管均号称是“三级分销”,但许多微商早已经进行了突破,层级远不止三级。 为了规避法律的风险,更多企业打起了插边球,采用法人分销商的机制。例如花都某微商企业就在办公楼里给微商大咖提供办公场地,联合办公,看起来像一家企业的一份部门,但事实上这些微商大咖都成立了自己独立的公司,名义上是企业向大咖的企业供货,事实上是一种层级关系。这和直销企业的法人经销商“插边球”类似。 但有的企业是忌惮《禁止传销条例》,为避免自己惹上“传销”的罪名,尽管具备做多层分销的条件,也不得不放弃。例如易到用车在获得乐视控股大笔投资,在年前启动新的发展战略时,在推荐者返现方面,曾考虑过是否以多层返利的模式。但考虑到风险,还是如滴滴、UBER一样,只是采取了一层。而南方文交所采用的则只是两级分销模式。 如果单纯从社交商业属性来说,多级分销更吻合市场需要,也是社交商业发展的趋势。 但这个发展趋势遇到了一个坎:多层次计酬的禁令。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多层次计酬属于传销行为。市场早已在反应,多层次计酬禁令早已不适应直销市场发展的需求,但从社交商业发展来看,多层次计酬禁令不但不适应直销行业的发展,更不适应社交商业的发展。而社交商业的本质是共享经济。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杰里米·里夫金出版的《零边际成本社会》一书中分析认为,在数字化经济中,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同样重要,使用权胜过了所有权,可持续性取代消费主义,合作压倒了竞争,“交换价值”被“共享价值”取代。他甚至预言,“零成本”现象孕育着一种新的混合式经济模式,这将对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里夫金的观点对全球都带来了深远影响。李克强总理非常注重共享经济的发展。2011年,当时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杰里米·里夫金所著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甫一问世,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密切关注”。《零边际成本社会》在《第三次工业革命》基础上,进一步阐释了我们正在走进的“共享经济时代”。 既然共享经济正扑面而来,我们就应该去适应它去拥抱它。“前共享经济时代”制定的规章制度,在某些方面不适应“共享经济时代”,实属必然。重要的是,我们要去正视它,并且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