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月9日讯】(新浪潮杂志) 01现场:权健传销案一审宣判 1月8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依法公开宣判。 也许是时间上的巧合,2019年的1月8日,正好是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开始的时间,到今天刚好一年。也是这一天,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副总队长刘学铸接受央视记者专访,首次介绍“权健事件”调查详情。
2020年的1月8日,权健迎来了宣判。据央视视频,庭审现场,束昱辉等12名被告一字排开等待宣判。此次束昱辉公开露面,不复以往的意气风发,但神情肃穆,等待着自己的结局。 武清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权健公司罚金人民币1亿元,判处被告人束昱辉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3-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束昱辉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经审理查明,2007年以来,被告单位权健公司以高额奖励为诱饵,引诱他人购买成本与售价严重背离的产品成为权健公司会员,再以发展会员的人数为依据进行返利,诱使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形成金字塔式层级关系,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被告人束昱辉作为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起决定作用,其他被告人分别按照束昱辉的授意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或作为权健公司经销商,发展会员参与传销活动。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鉴于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被告单位部分违法所得已追缴在案,对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和被告人束昱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鉴于其他被告人分别具有自首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情节,认罪悔罪,结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依法分别予以处罚。
02关注:一个罪名,九年徒刑 此次对束昱辉及权健的量刑,有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第一点是在对权健的违法事实进行认定时,法院选择的时间节点是“2007年”。 据权健官网介绍,2005年,以中医熏蒸、热敷、火烧为基础的权健火疗问世,集团一期产业园正式落成并投入;2006年,权健创新传统骨疗,研发出了新型骨疗产品——骨正基;2007年,权健负离子磁卫生巾/护垫问世。2013年8月7日,权健拿到了商务部批准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作为一家保健品公司,最初以骨正基鞋垫和负离子卫生巾两款产品而闻名。现今去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平台查询,其允许直销的产品为“0”,但据过往查询,权健允许直销的产品只包括一系列以“DNA”为开头名称的化妆品、卫生巾/卫生护垫等保洁用品、咀嚼片等保健食品三大种类,不包括骨正基鞋垫。 法院认定事实中称“引诱他人购买成本与售价严重背离的产品成为权健公司会员”,该产品到底是哪种产品?时间节点为何从2007年开始而不是权健自然医学成立的2004年,尚需进一步披露信息确认。 第二点是关于束昱辉的罪名与量刑:被告人束昱辉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这样的判决结果是基于怎样的考量呢? 早在束昱辉被批捕时,坊间就对其可能被判多少年有所猜测。首先考虑的是以什么罪名定罪量刑。2019年1月1日,天津市公安机关对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有熟悉公司法的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虚假广告罪顶格判罚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在一审中,束昱辉被认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有律师表示,这说明此前涉嫌的虚假广告罪与束昱辉等人的传销罪切割或另案审理,或未达起诉标准。故而其面临的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年以上,起步的时间有了,但上不封顶。至于为什么被判了九年,宣判中显示认定有从轻情节:“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据我国《刑法》,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束昱辉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