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1日讯】(北京商报)无症状感染者成为疫情防控的最新变量。连日来,多地曝出新增病例与无症状感染者接触有关。针对公众关切,3月3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防控工作答问》(以下简称《答问》),从7个方面回应相关问题。该文件披露,截至2020年3月30日24时,接受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为1541例,其中境外输入205例。同日在湖北武汉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局长常继乐表示,将从4月1日起,在每日疫情通报中公布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转归和管理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种途径监测 “无症状感染者是中国进入疫情防控下半场的一类重要监测目标,因为这类患者具有传染的可能性,如果没有被及时发现和隔离,就存在社区传播的隐患。”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张文宏日前在一场研讨会上提醒称。 根据国家卫健委定义,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发烧、咳嗽、咽痛等自我感知的临床症状,同时也没有临床可识别的症状和体征,但是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是阳性者。 无症状感染者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经过14天潜伏期的观察,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始终为无症状感染状态;二是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采样时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随后出现某种临床表现,即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 据常继乐介绍,从发现途径来看,主要是通过主动监测发现的,有四个途径:一是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二是聚集性疫情的调查;三是传染源的追踪;四是部分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游史或者居住史人员进行检测。 《答问》指出,早在1月28日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中,国家卫健委就将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纳入防控管理,在其后的修订过程中均对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管理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将个案调查表或调查报告及时通过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无症状感染者应集中隔离14天,其密切接触者也要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世卫组织发布的《人感染2019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2019冠状病毒病的全球监测》提出,“无论有无临床体征和症状,经实验室确诊感染新冠病毒者”均为确诊病例。不过,在国内的统计口径中,无症状感染者并不属于确诊病例。 3月30日召开的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出,要有针对性加大无症状感染者筛查力度,将检测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新冠肺炎病例和已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有特殊要求的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等。一旦发现无症状感染者,要立即按“四早”要求,严格集中隔离和医学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