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9日讯】(北京商报)持续八年之久的乔丹商标之争终于落下帷幕。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中国乔丹体育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乔丹体育败诉。尽管乔丹体育在随后的声明中表示,此次判决不会影响现有商标的正常合法使用。但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商标案败诉无疑将会令乔丹体育的上市计划再次搁浅,而已经因商标纠纷错过一次上市机会的乔丹体育,发展前景也变得越发模糊。 终审败诉 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此前争议颇大的美国Air Jordan品牌状告乔丹体育商标侵权案作出裁决,被诉裁定、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应予撤销。乔丹体育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被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对于此次判决结果,乔丹体育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乔丹体育注册时间超过五年的74件商标已经取得胜诉,其中包括常用的25类中文“乔丹”、图形商标、拼音“QIAODAN”在内的核心商标;注册时间未超过五年的4件商标发回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此次判决的“乔丹+图形”商标为乔丹体育注册时间未超过五年的组合商标,该商标的撤销判决不会影响现有商标的正常合法使用。 事实上,这场关于“乔丹”系列商标的拉锯战开始于2012年。耐克公司(旗下有Air Jordan品牌)曾针对乔丹体育注册的“乔丹”系列商标提起了多起商标异议、争议行政程序。在其主张悉数被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后,耐克公司又就其中两个商标提起了两起行政诉讼。 在败诉后,耐克公司授意迈克尔·乔丹本人作为原告,针对乔丹体育公司已注册的80个“乔丹”系列商标提起了80起行政诉讼。在迈克尔·乔丹的申请下,最高人民法院对“乔丹”裁定重审其中的10起案件。随后,涉及姓名“乔丹”的3起案件确认违反商标法规定;涉及拼音“QIAODAN”的4起案件并未构成侵权,迈克尔·乔丹的再审申请被驳回。 而最新的终审判决书显示,二审庭审后,中国新闻网联合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发起了一项在线调查,该份在线调查结果本身就足以推翻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一、二审法院关于“双方已分别形成了各自的消费群体和市场认知”的错误认定。最终,针对终审判决,最高院支持迈克尔·乔丹一方。 引证监会关注 乔丹体育商标侵权败诉后,除了未来的营销策略受到影响外,乔丹体育的上市计划也将受到冲击。 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上市过程中的法律纠纷对公司上市的影响很大,情况严重的可能会影响上市。此次商标案件负面影响面甚广,证监会也一直都在保持密切关注,此案很可能会影响乔丹体育的上市进程。 中国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2019年4月,乔丹体育上市申请通过初审,继2011年之后再度完成“过会”。实际上,2011年11月,乔丹体育已经成功“过会”,并计划于第二年3月底挂牌上市。然而,正是因为2012年开始的一系列“乔丹”商标的诉讼,让乔丹体育推迟了上市。 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判决其商标并未损害迈克尔·乔丹本人的肖像权。商标没有体现乔丹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因此判决不构成损害肖像权。 彼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诉讼的终结为乔丹上市扫清了障碍,乔丹体育再度过会后,如果不出意外,接下来可能会拿到证监会批文,然后券商将启动发行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