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传销组织前期犯罪行为待重视 从实践看,传销组织往往是在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甚至是在出现人员伤亡的时候才被发现并移送司法机关。对此,在打击传销犯罪过程中,更应该注意传销活动发展前期的犯罪行为,如非法拘禁、诈骗等行为,在传销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后果之前就将其控制住,从源头上遏制传销组织发展壮大的机会。 此外,针对传销组织多租用出租房用以授课的现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出租屋的排查、登记及管理。另外,一些传销组织借助网络平台,打着所谓新型电子商务模式,通过拉人入伙返利的方式进行营销。对于传销网络化的倾向,也应通过加强网络管理进行遏制。 11月27日,四川省都江堰市幸福镇统一召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工商局、辖区派出所、市民政局、市房管局等部门开展大规模集中清查行动。经过两天时间,共清查传销人员聚居的地区3处,传销人员居住地40余处,抓获传销参与人员70余人。 据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调查后发现,这70多名传销参与人员绝大多数来自甘肃、湖北等地,均是被熟人或亲戚以介绍好工作、游玩等借口,从老家骗到都江堰进行传销。▲ (原标题:大学生逐渐成为传销活动主要人群呈现暴力化) 责任编辑:王昆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