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层次直销中,商品从生产企业出来后,由直销员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消费者没有再次成为销售人员,没有形成层级结构。而在多层次直销中,直销员还发展新的下级直销员,他则成为上线直销员。直销员会建立自己的直销员网络,该销售网络里的人员并不是公司直接招募的,而是由分销商自己进行招募。他们不属于公司职工,不能从公司里获得工资。上线直销员可以根据下线直销员的销售业绩,获得不同比例的奖金。 但有些多层次直销组织“醉翁之意不在酒”,其使用多层次结构这种形式并不是用于产品或服务销售,而是意在通过这种形式招募下线,以其交纳的入门费作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此种单纯依靠招募下线盈利,没有任何真正的产品或服务销售的行为,就是我们所俗称的传销,在美国称为金字塔骗局(pyramid scheme),也被认为是带有非法报酬结构的多层次直销(an Multi-Level Marketing with an unlawful compensation structure)。 二、美国传销立法层次概述 在联邦层面,过去并没有直接针对金字塔骗局的法案。直到2017年美国众议员Marsha Blackburn和Marc Veasey联合推出反金字塔骗局保护法案(Anti-Pyramid SchemeProtection Act of 2017,也称H.R.3409)。如果该法案得到通过,则其将会是首次在联邦层面定义了金字塔骗局。H.R.3409将金字塔骗局定性为“计划或组织中的个人支付对价以换取一种权利,该种权利使其能通过招募其他个人进入计划或组织,而不是销售产品或服务给终端使用者的方式以获取报酬。”这一概念与此前21个州关于金字塔骗局的立法、大多数法院判例中的界定基本相同。该法案通过明确上述概念与对直销行业的要求,在消费者保护与行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虽然在联邦层面没有直接针对金字塔骗局的法律,但是不同执法部门都在自己的监管领域对金字塔骗局进行规制。例如FTC依据联邦贸易委员会法(Federaltrade commission Act,以下简称FTC法案)的第五章,将金字塔骗局认定为“不公平或者欺诈性的,关于或者影响商业的行为或实践”;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以下简称SEC)依据证券法,认为金字塔骗局中分销商资格的销售构成证券定义下的投资合同,进而构成证券法规制的销售未依法登记的证券以及证券欺诈;美国邮政总局(UnitedStates Postal Service,以下简称USPS)将金字塔骗局认定为非法彩票以及构成邮政欺诈。但目前联邦层面主要是由FTC与SEC对金字塔骗局进行管制。 在州层面,也有多种法律对金字塔骗局进行规制,各州会根据自身情况的不同,制定诸如反金字塔法(PyramidStatutes)或者称循环链条骗局法案(Endless Chain Scheme Statutes)、州彩票法(State LotteryStatutes)、州销售推荐法(StateSales Referral Laws)、州证券法(State SecurityLaws)等。除此之外,针对合法多层次直销行业制定了多层次直销法(Multi-Level Marketing distribution statutes)。多层次直销法通过正面规定多层次直销组织应遵循的一些规则,保证其进行正常的产品与服务销售。 但通常而言,大多数州都是根据州反金字塔骗局法以及州证券法对金字塔骗局进行起诉。州当地检察官、州司法部长(通常指消费者保护部门)以及州证券机构负责大多数的对金字塔骗局的控诉案件。 三、美国对传销的认定——以Koscot案为例 在美国,对于如何区分合法的多层次直销机构与金字塔骗局,相关判例活动已经发展出一套规则进行区分。在对金字塔骗局进行规制的众多主体中,发挥主要作用的通常是FTC与SEC,下文主要围绕美国这两个执法机构对经典案例Koscot案的认定进行介绍。 |